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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屆舍我盃高中辯論賽
比賽辦法
主辦單位 世新大學口語傳播學系
協辦單位 世新大學口語傳播學系學會
活動對象 全國各國立高中、私立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。以四人為
單位一組,共三十二隊。
報名時間 97年10月06日〈一〉至97年 10月 27日〈一〉下午五點止,
逾時不候。
比賽時間 97年12月06日〈六〉至97年12月8日〈一〉止,共三天
比賽地點 世新大學舍我樓(R棟)教室
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5號(中正紀念堂站1號出口)
報名方式 須完成(1)匯款手續 (2)書面傳真資料
報名順序以完成上述兩項作業後之傳真時間為主(同時間傳真者,以「秒」為錄取單位。)請務必將兩項程序全部完成,勿以優先匯款方式搶先。
書面資料 請於97年10月27日(一)下午五點前,將匯款憑證黏貼於報名表下方傳真至世新大學口語傳播學系系辦。方完成報名手續,報名成功者,主辦單位將以電話確認通知。
傳真電話: (02)2236-0278
活動費用 報名費 一千元
保證金 一千元(將於活動結束後退還)
住宿費用 四人房一晚1600元,七人房一晚2800元。若需主辦單位代訂,請在報名表上註明住房天數、需四人房或七人房。並於第一次領隊會議當天正式確認。
繳費方式 匯款繳費
活動家族 http://tw.club.yahoo.com/clubs/SCDdebate/

領隊會議 第一次領隊會議將於97年11月08日(六)下午2:30至下午4
點在世新大學大禮堂(A棟)201會議室召開,請報名成功的32
支隊伍及候補8支隊伍派代表參加。

比賽辯題 初、決賽 正方 學校應限制大學生打工
          反方 學校不應限制大學生打工
     複  賽 正方 人緣比人格重要
反方 人格比人緣重要
比賽規則 詳見「第十屆舍我盃全國高中辯論錦標賽規則」
比賽評審 由世新大學口語傳播學系三年級修習辯論學暨實習時數超過30小時之學生擔任棄權處理 若有參賽隊伍(含候補隊伍)無故未參加第一次領隊會議,未完成報到,將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時依各校報名完成時間順序遞補。若在比賽中棄權,該校三年內不得參加舍我盃辯論比賽。
獎勵方式 團體獎 冠軍可得獎金一萬元、獎盃一座、團體獎狀乙張。
亞軍可得獎金六千元、獎盃一座、團體獎狀乙張。
季軍取兩隊,各得獎盃一座、團體獎狀乙張。
每支參賽隊伍可獲得各隊參賽證書乙張。
**前四強隊伍可獲得明年度比賽報名優先權**
個人獎 取全場最佳辯士一名(積分最高者),獲獎牌一面,獎狀乙張;優秀辯士四名(依個人積分名次第二至第五名者),獲獎狀乙張。(取決標準以參賽選手出賽成績最好的三場評分表名次決定之)

報到須知
請於12/6(六)報到時,參賽賽選手請攜帶學生證以查核參賽資格

聯絡人 執行長: 呂志桁 0919-308-615
執行秘書: 林宜蒨 0958-651-110
財政長 : 陳韋伶 0952-542-91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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