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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後來我想了想

  "未到"1/3好難算

  所以

  我改成

  至少1/2


  簡單來說

  現在的社團制度修正為

  你至少要來討論超過規定總討論次數的一半

  我才會讓你上場~


  拿這次的舍我盃

  扣掉社遊不算

  共八次

  你至少要給我來四次


  其實我發現一個BUG

  就是

  12/1決定辯手名單

  可是12月之後還有兩次討論

  換個說法

  11月總共六次討論

  你就得到四次


  不過

  這個BUG無傷大雅 規矩照舊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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